早前香港大公网报道指出,古思尧接受拘捕时就扬言,自己是故意触犯法律。他说,他会一如既往地向法官表示是故意触犯法例,要求法官不要同情、可怜或对他仁慈,因判多重他都无所谓。当时,古思尧还称,对他而言,坐牢如同上酒楼饮茶,“坐完出来再抗争……一点也不会畏惧”。
随后武汉成立了治庸办,并且开通“治庸”投诉热线,接受群众举报官员“庸、懒、散”现象,热线电话开通后,3天之内就接到了市民的投诉举报600余件次。同月,治庸办与媒体组成暗访组,暗访武汉8个局14家职能部门,共发现了不良工作作风现象29起,如上网玩游戏、迟到早退、擅离职守、串岗闲聊等等,并予以公开通报。此外,政知道还发现,当时除了武汉市治庸办,市政府下属的每个局也同样各自设立治庸办。
《最高检:明年起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》此次,控方指古思尧违反《香港法例》第116号《国旗及国徽条例》第7条,以公开及故意以玷污的方式侮辱国旗。根据《国旗及国徽条例》第7条“保护国旗、国徽”,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、毁损、涂划、玷污、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,即属犯罪,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,最高可处以监禁3年及罚款5万港元。




